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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华骏老厂区XZGC-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23   浏览 116052 次

华骏老厂区XZGC-01地块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大道736号,地块面积39845.00m2,四至范围为:北至雪松大道,西至驻马店运输公司家属院,南至段庄村,东至自由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034964°,北纬:32.987373°。项目地块为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老厂区,1952~2008年,生产半挂车、改装车,2008年~2017年,老厂区租赁给驻马店市骏龙五交化有限公司(自行车及配件、家电、日用百货、机电(不含小轿车)产品零售)作为仓库使用(不含危险品),调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目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类型。
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加强市政地块环境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中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
项目地块由工业用地变为居住用地,为摸清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开展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识别
(1)2022年3月,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①项目地块内生产设备和东侧构筑物均已拆除完毕,地块内东侧和西侧建筑垃圾暂未清运;②西侧区域办公楼、焊接车间小件区,全挂车间,机电配件库,油漆车间,冲压车间下料班车间构筑物暂未拆除,建筑物的墙壁无腐蚀,地面硬化较完整且无明显的污渍和腐蚀痕迹;③地块内无外来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④地块内西侧区域(动力中心)有一口水井,目前正在使用;⑤西侧区域(原成装车间)目前改装为饭店。
依据收集企业生产原料及生产工艺,企业存续期间可能使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受到重金属锰、锑、钒,石油烃类、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
(2)项目地块相邻地块(1000m)用地主要为公共服务用地(驻马店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通过收集相邻地块历史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结合地块历史遥感影像图和天地图综合整理分析项目相邻场地近年用地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本次项目调查周边环境对项目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1)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24个土壤采样点位(包含4个对照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93个土壤样品(包含9个平行样)、6个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3个设备淋洗样品,4个运输空白样品,4个全程序空白样品。
(2)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监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同时加测pH、石油烃(C10-C40)、锰、钒、锑,特征因子:重金属锰、锑、钒、石油烃(C10-C40)、VOCS(苯、甲苯、二甲苯),共计50项检测指标。地下水监测因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加测石油烃(C10-C40)、锑、钒、二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共计42项检测指标。地表水监检测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加测项为重金属锰、钒、锑、二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共计28项检测指标。
(3)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地下水样样品检测结果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土壤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6.88~7.77范围内。地块内土壤样品中10项重金属(六价铬、砷、镉、铜、铅、汞、镍、锰、钒、锑)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余9项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8项重金属(砷、铜、铅、汞、镍、钒、锑、镉)检出浓度范围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锰检出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一类用地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氯仿、二氯甲烷、甲苯)部分点位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䓛、茚并[1,2,3-cd]芘)部分检出,检出率均为1.12%;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 C40)检出率为83.39%,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26mg/kg)。其余监测因子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检出因子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钠、菌落总数、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石油烃共11项因子,各检测因子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结果
采集地块内原花园水池内积存雨水检测结果,检出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地表水。
结论
基于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判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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